会计初级丢了怎么办
1. 登报声明 :
在省级或设区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,声明中需用红笔圈出相关内容。
2. 提交补办申请 :
到您单位、户籍或居住地的县(区)财政局会计科提交书面补办申请。
填写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(换发)登记表》或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。
3. 准备材料 :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证书补办申请表。
1寸和2寸照片(具体要求可能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变化)。
遗失声明报纸原件。
如有原证书,则提供原证书。
4. 审核过程 :
提交所有材料后,财政部门会将您的申请转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审批。
5. 等待通知 :
审核通过后,省会计考办将提交给财政部和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。
打印完成后,由各县(区)财政局会计科通知您领取新证书。
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,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。如果有任何疑问,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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